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寿 县 旅 游 事 业 管 理 局
机构设置:
旅游局是主管全县旅游工作的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,正科级建制,内设机构一个,综合股。
主要领导:
局 长 :尚寿永
副 局 长:孙良才
副 局 长:谢欣然
主要职责:
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关于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,研究拟定全县旅游业发展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督促落实。
(二)研究拟定全县旅游业发展规划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,组织我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;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;指导市场开发的具体活动。
(三)贯彻实施上级发展旅游的战略措施,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,指导区域内的旅游发展工作。
(四)组织全县的旅游资源普查工作,指导重点旅游景区、景点的规划,开发建设和旅游统计工作。
(五)监督实施各类景区、景点、度假区及旅游住宿、旅社行、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;组织指导旅游饭店、车船等旅游设施定点工作。
(六)监督检查县域内的旅行社。审查报批国内旅行社。贯彻实施上级关于出国旅游、边境旅游和赴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旅游的政策,办理旅游事务,指导全县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。
(七)监督、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,受理旅游者投诉,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。
(八)指导旅游教育、培训工作,贯彻落实上级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等;组织旅游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。
(九)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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